本文目录一览:
- 1、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突发事件包括
- 2、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 3、安全事件分类四种
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突发事件包括
1、《突发事件应对法》所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3、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其中特别重大事件用红色标示,重大事件用橙色标示、较大事件用黄色标示,一般事件用蓝色标示。
突发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可以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比如: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III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IV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另外一条共性的、最重要的标准是人员伤亡。死亡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10-30人为重大,3-10人为较大,1-3人为一般。
标准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安全事件分类四种
1、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