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西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对符合规划要求和开采条件的河段,水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采砂人,也可公开拍卖采砂权。第十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每年汛期结束后发放,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伪造、转让、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堤防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区、县水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河道的管理机关。
乙方必须有相关河道管理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并附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以保证其采石、砂的合法性。同时,乙方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乙方必须于5月31日前备足相应数量碎石、石屑、粗砂供甲方拌合开工用。材料供应过程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碎石、石屑、粗砂供应数量,不能因为材料供应数量影响甲方施工。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1、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旨在强化河道管理,确保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该条例适用于省内所有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和蓄滞洪区的整治、利用、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同时遵循国家和省内的航道管理规定。
2、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答案概述:为了加强河道管理,陕西省制定了详细的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旨在规范河道管理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内容涵盖了河道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完整,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2018修正)
(一)在黄河和省际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建设项目或者因建设项目需要河流改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十六条规定,渭河流域管理保护区的范围应当按照流域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的需要,划定河道两侧的保护带和河道周边的保护区。其中,河道两侧的保护带为渭河河道中心线向外侧分别划定50米、100米和200米三个等级的带状区域。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活动。本条例所称的渭河流域,是指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和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范围。第三条 渭河流域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好,2018河道治理定额单价有20%利润,定额单价是编制定额时的价格设计单价是市场单价,是现时的造价信息价或合同规定的价格。
年取消的。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解决水利管理费问题的决定》,取消河道管理费,继续实施面向河道的资源性收费,以便更好地保护河道环境。河道管理费是2006年中国政府出台的一项措施,旨在对河道进行管理,保护河道水质,提高河道环境质量。
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主要职能
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的核心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受权管理渭河的河道和水行政法规执行,确保河道秩序和水资源的合规利用。制定并执行渭河的综合规划,以及相关专业规划,推动水利项目的有序开展。负责省属水利项目和跨地市重要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确保项目的有效推进。
在陕西省水利厅党组的有力领导下,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长期致力于渭河的保护与治理,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坚守守护渭河健康生命和代表渭河的职责。他们在渭河治理、水资源调度、防汛抢险和河道管理等领域扮演了关键角色。
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的诞生源于对渭河这一黄河第一大支流的高度重视,渭河被誉为陕西人民的母亲河。为更好地统筹全省江河水库的管理工作,推动渭河流域的综合发展,以及为关中地区的率先发展和全省经济的可持续性提供坚实支撑,陕西省委省政府在2002年4月做出了重要决策,决定成立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
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局、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是隶属陕西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全额事业单位。
其职责范围如下: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包括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和保护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水利部作为国务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统一的用水管理机构。水库主管部门负责水文观测、监视、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观测及技术资料收集、整编、汇总、分析及归档工作。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2020修订)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和堤防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的管理机关。
2、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维护河势和河床稳定,保障防洪工程、铁路、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安全和行洪畅通,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管理适用本办法。
3、/ 2020教材P365 / 2019教材P364 限制性规定包括《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4、年度战备河北段河道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履职,不断加大巡查、调研力度,严格推进督查、整改,沿线河段管护和整治成效明显。
5、【答案】:A、B、D、E 2021教材P380 / 2020教材P365 / 2019教材P364 根据《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河道管理范围按有堤防和无堤防两种情况而有所不同。
6、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