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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革的阶段特征
1、第三阶段,继续深化和完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
2、国有企业改革分为五个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是扩权、减税、让利,给企业一定的自主财产和经营权利,是试运行经济责任制,是利改税,是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
3、进展阶段:2002年-2012年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国企改革的步调趋于“平稳”,侧重点转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阶段。
4、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开始着力进行规范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主辅分离、改制重组和主业整体上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第四阶段,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演变经历了1988~1997年、1998~2002年、2002年中共十六大至今三个历史阶段,不同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并购重组的影响不同。
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不包括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的管理体制不包括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认真搞好资产清查,推动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这三种制度。
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者体制。各级国有资产由各级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资产的投资经营职能由各不同层次的投资控股公司或大企业行使,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企业家负责。
3、政企职责分开原则 这一原则是处理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国有企业经营的关系的原则。它强调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能直接经营企业。
如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1)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措施包括:①继续推动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与企业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②以管理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要坚持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方向,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四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
1、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首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必须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其次,在资产评估方面,该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结果作出了明确要求。
3、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制定的法规。
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于2016年6月24日颁布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有:计划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办法、制度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计划管理办法 在这个办法下,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资产管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